廣州市商務委關于印發2019年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與商貿物流事項項目庫申報指南的通知
廣州市商務委關于印發2019年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與商貿物流事項項目庫申報指南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8-08-03 | ||
穗商務電商函〔2018〕80號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單位、行業協會: 根據《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與商貿物流事項實施細則》,為用好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我市電子商務與商貿物流發展,做好2019年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與商貿物流事項項目庫組織申報工作,現印發申報指南,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一)電子商務(商貿流通領域)項目。 (二)商貿物流項目。 (三)第六批廣州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 二、申報要求及支持方式 (一)電子商務(商貿流通領域)和商貿物流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需滿足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2)規定申報主體條件要求。 2.申報項目需滿足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2)規定的支持范圍和項目條件。 3.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財政資金。 4項目不接受聯合申報。 5.項目支持采取補助或獎勵形式。 (二)第六批廣州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要求。 1.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廣州市經營和納稅的電子商務企業(已認定為我市第一、二、三、四、五批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不需再申報)。 2.企業需滿足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指南(詳見附件3)規定的支持范圍和認定標準。 3.對示范企業的資金扶持采取獎勵形式。 (三)同一主體同一年度申報本資金扶持和獎勵,按就高原則扶持1項。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向所在地的區商務部門提交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版),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各區商務部門對申報單位資格、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及政策要求進行審核匯總(有關證照、核準備案文件須核對原件),于2018年9月20日前正式行文報送至市商務委(電子商務與商貿物流處),電子版請一并發送至電子郵箱dswlc@gz.gov.cn。 (三)申報材料模板電子文檔可通過市商務委網站(http://www.gzboftec.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 四、聯系方式 市商務委聯系人,電子商務(商貿流通領域)項目、示范企業方向,張偉翔、徐健,電話:81098356、81097591;商貿物流項目方向,張曉霞、熊佳穎,電話:81098905、81098946。
附件: 1.2019年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商貿流通領域)項目庫申報指南 2.2019年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商貿物流項目庫申報指南 3.第六批廣州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指南 4.廣州市各區商務主管部門電商物流資金項目聯系人方式
廣州市商務委 2018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