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轉發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的通知
區科技局、各鎮街、相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轉發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的通知》(詳見附件,下文簡稱《通知》)要求,現轉發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區科技局、各鎮街嚴格按照《通知》的基本條件、申報程序和注意事項,積極組織發動我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列入名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先進制造業企業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區依法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報的“所屬行業”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門類);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請列入名單的企業應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根據提示進入相應模塊進行申報,生成紙質文件并加蓋公章后于10月12日前報送我局(請帶營業執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供查驗)。
三、未及時申報企業后續可繼續申報,應于每月12日前將紙質文件報送至我局(請帶營業執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供查驗)。2023年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并申請列入名單的,應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交補充申報。
四、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可及時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相關情況,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二)名單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申請方式,企業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如發現不再符合政策條件,請于每月12日前報送我局。
附件: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轉發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的通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
(聯系人:黃興;聯系電話:39053416)
附件1:附件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轉發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相關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