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放2020年中小微企業服務券的通知
各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服務機構、中小微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0年中小微企業服務券發放工作的通知》(粵工信服務函[2020]243號)和《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0年中小微企業服務券發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市定于2020年9月15日起通過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www.968115.cn)服務券管理系統發放本年度中小微企業服務券。服務券采取單次發放,發放金額430.898萬元。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券時間及原則
本批次發券時間為:9月15日10:00-16:00。
服務券按照申領順序列隊,重點支持對象企業優先獲得服務券。服務券發放日后二個工作日內在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官網(www.968115.cn)公布申領結果。如果兌現過程中有退回的服務券,將按申領順序依次遞補發放。
二、領券用券
企業領券用券前請熟悉及了解《2020年江門市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工作方案》的規定及要求,按照“廣東省中小微企業服務券管理系統”“使用指南”的指引按流程操作系統領券用券。中小微企業在一年內申領服務券總額度不超過2萬元,企業領券前需做好用券計劃“按需申領”。
持有服務券的中小微企業需在10月15日前在服務券系統選擇服務產品下單,并上傳服務合同(協議),逾期未下單的系統將自動收回。
服務完成后,企業應在服務券有效期內(即10月15日前)上傳全額發票(企業自付加服務券補貼金額)、對公轉賬憑證(企業自付金額)及相關證明和成果材料,并按標準支付服務券給服務機構。服務券補助合同范圍限為在2019年10月2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間完成的合同,每個服務合同用券不超過結算金額(發票金額)的50%。服務券以實際服務費用額為結算標準,不設找零,不予退回差額。
三、其他事項
本年度服務券核實兌現時間按工作進程另行確定公布。企業、服務機構須嚴格按照規定參與及做好服務券工作,如在服務過程中有惡意串通、制造虛假材料騙取服務券補助資金或欺詐服務對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申領、收券資格,追繳撥付資金,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9日
(聯系人:承辦機構 陳永聰 18319779012;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梁業旺 0750-3279859)
http://www.jiangmen.gov.cn/jmgxj/gkmlpt/content/2/2140/post_2140047.html#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