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機構:
《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6日
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公路水路貨運業發展,鼓勵支持貨運企業加大投放新運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運輸保障,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公路水路貨運業發展的意見》(佛府〔2014〕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設立的符合獎勵條件的公路、水路專業貨物運輸企業,使用自有車輛對本單位生產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和銷售商品實行“自貨自運”類企業除外。
第三條 獎勵條件、標準和要求。
(一)水路運輸企業獎勵條件和標準。
1.獎勵條件。
對新增單船2000載重噸或以上船舶的水運企業給予獎勵,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新增船舶為新建船舶或從外省、市購置的二手船舶,其中二手船舶船齡在10年以內(含10年)。
②新增船舶為申請年度內企業新增的自有運力(船舶所有人與船舶經營人一致),并領取《船舶營業運輸證》。
③申請年度內企業總自有運力凈增加1000載重噸或以上。
④新增船舶應滿足環保排放要求。
2.獎勵標準。
單個企業的市級獎勵資金為60萬元以下、區級獎勵資金為240萬元以下。
(二)公路運輸企業獎勵條件和標準。
1.獎勵條件。
對新增80噸以上運力的公路運輸企業給予獎勵,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企業新購置的車輛為核定噸位8噸以上的大型貨車,且在申請年度內新增運力核定噸位總計80噸以上。
②申請獎勵的貨車必須在申請年度內購置并在本市注冊登記和領取《道路運輸證》。
③如購置大型貨車含有牽引車的,則必須按比例配置掛車,掛車與牽引車比例不得低于2:1。
④新增車輛應滿足環保排放要求。
2.獎勵標準。
市級獎勵資金:按申請年度內新增運力投入資金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40萬元以下。
區級獎勵資金:按申請年度內新增運力投入資金的4%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160萬元以下。
(三)獎勵要求。
1.申請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包含同責)的重大或較大交通安全事故、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其貨運車輛總數10%的公路運輸企業不得申請獎勵資金。
2.獲得獎勵的運輸企業須承諾新增貨運車輛(船舶)3年內(含3年)不辦理過戶手續,否則全額退還獎勵資金。
3.在廣東省水運行政管理綜合業務系統中信用信息得分60分以下,或列入嚴重失信者名單的水路運輸企業不得申請獎勵資金。
4.申請獎勵資金的公路貨運企業的貨運車輛應在佛山市智能貨運平臺注冊登記。
5.獲得獎勵的運輸企業應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履行統計工作義務,按時報送統計數據。
第四條 獎勵資金申請、審核及審批程序。
(一)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每年度一申請”“當年申請上一年度”的原則,于每年3月10日前組織本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并登錄佛山市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申請。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對申請材料(包括佛山市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的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初步確定獎勵資金。
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需要遞交以下材料:新增車輛或船舶清單、車輛或船舶登記證書、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或船檢證書、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營運證復印件等。
(二)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每年4月10日前,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佛山市 區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申請函》(見附件2)、《佛山市 區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匯總表》(見附件3)和企業填報的《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申請表》,并附上區財政部門下達的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預算文件。
(三)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各區的申請資料進行復核并加具意見,會同市財政部門落實資金后,將審核確定的獎勵企業名單及獎勵金額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四)市財政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批復意見將應由市級承擔的資金撥付給各區財政部門,各區財政部門將區級承擔的資金連同市級資金一并撥付給企業。
第五條 資金使用管理。
(一)必須在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內進行獎勵。
(二)獎勵資金必須按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分配和使用,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
(三)年終未使用的資金預算指標,原則上統一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獎勵資金只能用于企業新增運力和運輸車輛、船舶的更新及維護等運輸生產性開支,不得用于非運輸生產性項目。
第六條 監督檢查。
(一)全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并對資金的預算執行、使用分配效益和財務管理等進行總結。
(二)各級財政部門要配合交通運輸、審計等部門對資金的預算執行、使用分配、績效和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三)違反本辦法規定,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資金的,依法責令其將已收資金退回財政部門,違規企業列入黑名單,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附則。
(一)水路運輸企業自有運力凈增加值是指新增船舶載重噸減去退出營運船舶載重噸。
(二)公路運輸企業新增運力是指整體式貨運車輛和掛車按核定噸位計算,牽引車準牽引質量不計入新增運力噸位,二手貨運車輛不計入新增運力。
新增運力投入資金,按貨車(含牽引車)的購車發票不含稅價格計算,二手貨車購置資金不計算在內。
(三)本辦法所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四)本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促進貨運業裝備提升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佛交〔2016〕167號)同時廢止。
(五)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附件:1.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申請表
2.佛山市 區關于撥付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市級獎勵資金的請示
3.佛山市 區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匯總表
附件1
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申請表
年 月 日
備注:本表可復印使用,一式兩份。
附件2
佛山市 區關于撥付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
市級獎勵資金的請示
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經企業自主申請以及經我局審核, 年度我區符合佛山市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申請條件的企業 家,獎勵資金為(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其中,我區已安排由區級承擔的資金共 元,現申請撥付市級承擔的資金共 元。
請予審批。
區交通運輸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佛山市 區促進貨運業新增運力獎勵資金匯總表
區交通運輸局(蓋章) 年 月 日
填報人: 聯系電話: (本表可復印重復使用)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olicy/policyinfo/5f5877590cf2d8227cf78e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