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的通告
關于全面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的通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委關于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18〕817號)要求,自2018年10月8日起,項目單位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相關業務時,必須提供“項目代碼”。請項目單位在辦理相關業務前,提前1個工作日以上到“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http://www.gdtz.gov.cn/)申請投資項目代碼,并使用手機掃描《項目代碼回執》上的二維碼,待確認審核通過后攜帶《項目代碼回執》再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項目業務。
特此通告。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