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商務委關于開展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國際服務品牌認定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商務委關于開展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國際服務品牌認定工作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7-03-21 | ||
各有關單位,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推進我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工作,加快培育服務貿易市場主體,提升服務貿易規模和質量,根據《廣州市商務委關于印發<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和國際服務品牌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商務規字〔2017〕3號),我市將開展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和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國際服務品牌認定工作。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和國際服務品牌所在服務貿易領域包括: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和技術分析、知識產權服務),文化和娛樂服務(廣播影視與視聽服務、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出版印刷服務),運輸及相關服務,旅游服務,金融服務,保險服務,郵政和電信服務,醫療和保健服務,國際會展服務,教育服務,建筑和工程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法律和會計服務、廣告服務、市場調查與管理咨詢服務、租賃服務、人力資源和安全調查服務),家庭服務(家政服務員境外勞務輸出),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 上述領域具體范圍按商務部《服務出口重點領域指導目錄》和《鼓勵進口服務目錄》界定。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依法在廣州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企業資格; 2.從事服務貿易業務; 3.承諾及時向廣州市商務委員會真實、完整填報業務統計數據; 4.近兩年在商務業務、財務管理、外匯管理、出口退稅、進出口檢驗檢疫、海關監管、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二)申報示范企業(機構)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運輸及相關服務,旅游服務,建筑和工程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企業(機構)2016年度服務進出口總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 2.其他領域企業(機構)2016年度服務進出口總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三)申報重點培育企業(機構)的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運輸及相關服務,旅游服務,建筑和工程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企業(機構)2016年度服務進出口總額不低于500萬美元; 2.其他領域企業(機構)上年度服務進出口總額不低于20萬美元; 3.經所在領域職能部門認可的服務貿易新業態企業(機構)上年度服務進出口總額不低于10萬美元。 (四)申報服務品牌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境內或境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對推廣服務品牌項目起主導作用; 2.在所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知名度和較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三、申報資料 (一)基本材料: 1.申請報告(包括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開展服務貿易業務情況和取得成效,在所屬領域內的發展特色和優勢、發展前景和規劃等); 2.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國際服務品牌申報表;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4.承諾函; 5.其他證明材料。 (二)申報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還應提供以下任意一種服務進出口證明材料: 1.本單位2016年服務貿易收支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2.本單位2016年審計報告(需單列“服務進出口收支”,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本單位2016年涉外服務合同(復印件)、外匯收入憑證或付匯憑證(復印件)、涉外收入和服務貿易進出口收支列表; 4.其他可證明本單位開展涉外服務業務的證明材料、涉外收入和服務貿易進出口收支列表。 (三)申報國際服務品牌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品牌境內或境外注冊登記證書或開展服務品牌項目的相關文件; 2.品牌國際化建設情況及證明材料。 四、有關事項 (一)請市委宣傳部(文化和娛樂服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電信、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市教育局(教育服務)、市科技創新委(研發設計服務)、市司法局(法律服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服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建筑和工程服務)、市交委(運輸及相關服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和娛樂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市衛生計生委(醫藥和保健服務)、市質監局(檢驗檢測服務)、市體育局(體育服務)、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醫藥和保健服務)、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服務)、市旅游局(旅游服務)、市金融局(金融和保險服務)、市郵政管理局(郵政服務)、市環保局(節能環保和環境服務)和廣州港務局(運輸及相關服務)發動本單位主管領域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單位,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后報送至所屬領域主管部門或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同時將申請報告、申報表和匯總表電子版發至zhuwenjing@gzboftec.gov.cn。 (三)請服務貿易各領域主管部門和區商務主管部門積極組織企業申報,并將申報材料審核匯總后,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和匯總表報市商務委(服務貿易處),匯總表電子版發至zhuwenjing@gzboftec.gov.cn。 附件:1. 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國際服務品牌申報表 2. 承諾函 3. 服務進出口收支列表 4. 廣州市服務貿易示范企業(機構)、重點培育企業(機構)、國際服務品牌申報匯總表(
廣州市商務委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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