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關于組織開展第二批省級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培育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第二批省級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培育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鎮區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據《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批省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培育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經信辦函〔2018〕249號)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二批省級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培育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標
依托高新技術園區、電子信息產業園、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園、創業園、眾創空間、大數據開放平臺等,以培育大數據創業創新主體為目標,培育和建設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要求孵化園具有開放、交流、共享特征以及較強專業化服務能力,能支撐并推進大數據創業創新項目建設,在培育大數據創新型企業等方面具有示范帶動作用。鼓勵互聯網龍頭企業、超算中心、電信運營商開放數據資源、計算能力或平臺能力,建設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平臺。
二、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園區的管理單位或承擔園區建設工作的有關單位。
具體申報條件詳見省經信委通知文件(附件1)。
三、申報程序
(一)各鎮區經信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園區提交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并出具推薦函。根據每個地市推薦數量要求,我局將按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以及申報要求,擇優向省推薦不超過2個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區。
(二)省經信委組織專家對園區材料進行評審和現場考察。
(三)省經信委審核確定重點培育的園區名單,在網站公示后向社會正式發布,并授予牌匾。
四、項目管理與服務
(一)省經信委指導、協調全省范圍內省級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的培育建設,對園區及園內入駐企業進行動態信息管理,及時了解各園區的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市經信局負責組織申報,指導園區建立項目庫和入園企業庫;各相關鎮區對園區建設和發展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每半年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報送園區發展情況報告。
(二)省經信委會同省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所在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鎮區,開展園區建設經驗交流、宣傳推廣、信息推送、招商引資、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服務,對發展良好、創新成果突出的園區,將擇優向國家有關部門推薦申報國家級園區和項目。
五、報送要求
請各鎮區經信局于7月16日下班前將推薦函(格式見附件3)、紙質申報材料(提綱見附件2)一式4份、申報材料電子版(可編輯版本)報送至我局大數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批省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培育申報工作的通知》(粵經信辦函〔2018〕249號)
2.第二批廣東省大數據創業創新孵化園申報材料提綱
3.推薦函(格式)
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6日
(聯系人:梁德明,聯系電話:88308273,傳真:88335424,郵箱:zsdashuj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