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度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度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瀏覽人數:1569 發表日期:2018-06-20 來源: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中山科發〔2018〕148號
各鎮區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協同創新體系建設,根據《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辦法》(中山科發〔2017〕113號),現組織開展2018年度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方式
無償資助(事前資助或事后補助)。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為在我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所從事行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科技創新能力、經營狀況和社會信用良好。
(二)所申報的信息真實可靠,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推薦單位負責項目審查推薦,保證項目信息的真實性。
(三)聯合申報的項目,申報單位之間須簽訂責權利明確的合作協議。
(四)事前資助類項目,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本年度只能在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各專題中選擇一項進行申請,不得多頭申報。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同時承擔1個在研市級科技項目,項目負責人承擔在研的市級科技項目需通過驗收后方能申報新的項目。
(五)事前資助類項目,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的依托企業可以承擔2個在研市級科技項目,其他單位只能同時承擔1個在研市級科技項目。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法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承擔項目數量。
(六)各專題要求的申報條件。
專題一、二適用于市級協同創新中心申報。專題一、二的申報單位需同步提交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申請(詳見《關于組織開展中山市第三批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的通知》)。
專題一、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
1、支持內容:
本年度新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起步建設。
2、申報條件:
本年度申請并獲得認定的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詳見《關于組織開展中山市第三批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的通知》)。
3、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1)《中山市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申報書》;
(2)主申報法人資格及市級以上創新服務平臺資質證明;
(3)上年度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主申報單位或主要出資單位提供: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協同創新中心建設方案(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5)協同創新中心多方共建協議;
(6)現有科研儀器設備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價、數量、購置年份);
(7)場地面積證明;
(8)已投入經費臺賬及單筆支出5萬元以上的大額憑證;
(9)協同創新中心技術負責人學歷或職稱證書復印件;
(10)上年度企業研發費投入、近5年開展的產學研合作成效佐證材料,協同創新中心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書復印件(申報企業協同創新中心提供);
(11)申報材料真實性及自籌資金到位承諾函(格式見申報書附件);
(12)其他與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
4、支持強度:一次性資助50萬元。
專題二、市級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建設資助(本專題不面向企業協同創新中心)
1、支持內容:
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市級(含)以上公共創新服務平臺牽頭,整合各方優勢資源,面向我市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或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需求,向關聯產業提供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檢驗檢測、創意設計或創新型專業人才培養等產業創新公共服務,實現技術創新資源和產業創新需求無縫銜接,推動產業高端化高質量發展。
2、申報條件:
(1)本年度獲得認定的研發型或服務型市級協同創新中心。(具體要求詳見《關于組織開展中山市第三批市級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的通知》);
(2)項目需市、鎮(區)與高校院所、科研或創新服務機構共建。
3、績效指標(項目驗收需完成且不限于以下指標):
(1)征集我市產業發展技術需求100項以上;或者,征集我市產業發展技術需求50項以上,解決需求問題30項以上;
(2)服務我市企業50家以上;
(3)組織研討會、技術對接、業務培訓等交流活動10場以上;
(4)編制產業或行業發展分析報告1份以上;
(5)實施技術成果推廣應用5項以上。
4、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1)《中山市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申報書》;
(2)主申報法人資格及市級以上創新服務平臺資質證明;
(3)上年度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主申報單位或主要出資單位提供: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協同創新中心建設方案(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5)協同創新中心共建協議;
(6)現有科研儀器設備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價、數量、購置年份);
(7)場地面積證明;
(8)已投入經費臺賬及單筆支出5萬元以上的財務憑證;
(9)協同創新中心技術負責人學歷、職稱證書復印件;
(10)材料真實性及自籌資金到位承諾函(格式見申報書附件);
(11)其他與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
4、支持強度:按不超過項目新增投入(不含土地成本等)的50%擇優支持,研發型最高資助1000萬元,服務型最高資助500萬元,用于場地租賃、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費用開支。
專題三、協同創新業務拓展(事后補助)
1、支持內容: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或者機構(市級協同創新中心除外)開展的、具有產業鏈協作、區域間合作或跨行業融合等協同創新屬性的技術攻關、成果應用等創新活動。
優先支持安全生產、消防、環境污染防治和農業等領域的技術協同研發和成果轉化運用。
2、申報條件:
(1)項目由2家(含)以上單位聯合完成(存在隸屬或關聯關系的合作方之間開展的項目不在本專題支持范圍);
(2)關聯各方已簽訂合作協議,相關項目支出賬目清晰、完整;
(3)項目具有技術創新性和先進性,知識產權清晰。項目實施(合同期內)產生新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含申請或授權);
(4)已取得一定的階段成果(包括:已形成工程樣品或樣機或小試、完成中試、實現產業化或其他標志性成果等)且應用前景良好;
(5)優先支持省部產學研創新聯盟(含籌建)、企業科技特派員參與項目和深港澳協同合作項目。
3、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1)《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事后補助)》;
(2)主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3)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4)項目合作協議;
(5)項目用于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經費臺賬及憑證復印件;
(6)相關支出經費專項審計報告(獲得擬立項資格后補充提交);
(7)專項審計報告承諾函(格式見申報書附件);
(8)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9)與項目實施成效相關的佐證材料。
4、支持強度:
按項目用于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人力資源成本、項目研發、公共服務、交流合作和產業資源規劃等與協同創新相關的實際支出額的30%擇優支持,最高資助100萬元。
專題四、境外(含港澳臺)研發機構建設補助
1、支持內容:
以事后補助方式支持我市企業以設立境外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方式開展的協同創新活動。
2、申報條件:
(1)主申報單位為在我市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已在境外依法注冊并取得獨立法人資格;
(3)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運營狀況良好;
(4)主申報單位已投入不低于本次申請財政經費3倍的自有資金,用于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創新建設,相關項目支出賬目清晰、完整。
3、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1)《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境外研發機構建設補助)》;
(2)主申報單位及境外機構的法人資格證明;
(3)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工作總結(提綱見申報書附件);
(4)已投入經費臺賬及總額不低于本次申請財政經費3倍的財務憑證;
(5)不低于本次申請財政經費3倍的已投入經費專項審計報告(獲得擬立項資格后補充提交);
(6)專項審計報告承諾函(格式見申報書附件);
(7)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8)與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相關的佐證材料。
4、支持強度:單個項目資助50萬元—300萬元,用于主申報單位境外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建設投入后補助。
專題五、協同創新課題研究
1、支持內容:
支持創新主體或機構獨立或聯合高校院所、專業機構,圍繞我市產業創新資源協同或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向,開展的產業協同創新策略研究、資源調研分析、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發展規劃等與協同創新業務相關的專題研究。
2、申報要求:
(1)課題圍繞我市創新發展需求,瞄準某一行業或區域,摸清資源現狀,找準定位,提出應對措施和發展建議,突出可行性、創新性和前瞻性。
(2)研究目標清晰,方案合理,具有創新特色;
(3)企業申報的課題項目,財政資助最高不超過項目預算總經費的50%。
3、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1)《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軟課題類)》;
(2)法人資格證明;
(3)課題研究實施方案;
(4)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5)課題研究的現有基礎等與課題相關的支撐材料。
4、支持強度:擇優支持,單個項目最高資助20萬元。
三、申報程序
(一) 填報
實行網絡在線申報,申報單位登錄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管理一體化系統(網址:http://pro.zskj.gov.cn),進入網上申報系統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欄目,在線填報申報資料,并按系統要求提交主管部門審核。
(二) 推薦
項目所在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單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后,推薦上報。
(三) 提交
申報單位在線填報申報資料,審核通過后打印全套申報資料(申請書+附件)一式兩份(一份原件),經所在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后報送至我局服務窗口(中山巿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B42-B45)。
四、申報時間
系統開放時間:2018年6月25日(系統開放前,申報單位可先行下載附件word申報書線下組織申報材料);
本次申報網上提交截止日:2018年7月25日;
書面材料提交截止日:2018年7月31日。
五、其他事項
為更好地實施項目申報過程管理,請各項目負責人加入“2018年中山市協同創新”申報Q群(群號:801168525)。
聯系方式:市科技局產學研結合科
電話:88319100
申報業務QQ工作群:801168525
郵箱:kjjcxy729@163.com
附件:1.中山市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2.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辦法
3-7.各類申報書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3.中山市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申報書(研發型、服務型).doc
附件4.中山市協同創新中心認定(資助)申報書(企業協同創新中心).doc
附件5.中山市協同創新專項申報書(事后補助)(業務拓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