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十大政策支持海外英才創業
5月30日,廣州市最新海歸創業資助政策“紅棉計劃”項目宣講會暨海歸創新創業分享會舉行。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介紹具體細則:“紅棉計劃”是廣州市針對海外人才推出的重大人才項目。從今年開始,廣州將在5年內每年引進并扶持30個海外人才來穗創業項目,每個項目支持2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項目申報重點支持“IAB計劃”(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產業計劃)、“NEM計劃”(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產業計劃)及其他重點產業領域的海外人才來穗創業項目。入選“紅棉計劃”項目,除資金資助外,還將享受項目資助、創業融資、創業孵化、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優惠、采購扶持、人才保障等十大政策待遇。
據悉,“紅棉計劃”申報人應當是海外人才,主要指通過“中國海外人才交流大會暨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以下簡稱“海交會”)等各類平臺和載體引進的,有在國(境)外學習、工作、居住經歷的各類人才以及來華留學的外籍人才,具體包括:入選中央“千人計劃”“外專千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在國(境)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大型企業或高校工作的海外人才;在國內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外籍留學人員;旅居海外的華人華僑。
申報單位也有明確要求,申報單位是已在或擬在廣州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報單位(申報人)應至少擁有1項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等著作權)。申報單位(申報人)申報的創業項目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際領先或國內一流,或有相對成熟的產品和相對完善的商業模式,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并可進行產業化生產。申報人可以是申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聯合創始人,須占申報單位企業注冊登記中股份(含技術股)15%以上比例。已在廣州依法注冊登記的申報單位,成立時間應不超過1年且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擬在廣州注冊登記的申報單位(申報人)應承諾在入選后6個月內依法完成企業注冊登記手續。
此外,已入選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廣州市“羊城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支持計劃”等項目的申報單位,不得再次申報“紅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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