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轉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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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創局、各鎮(街)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現將《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8〕917號)轉發給你們,根據我市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第一批:企業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平臺(網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簡稱“省網辦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6月22日,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截止時間為7月11日下午5點。 第二批:企業在省網辦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8月10日,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截止時間為8月29日下午5點。 二、申報范圍 (一)我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5年通過高企認定(復審)的企業,高企資格到今年終止,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 (三)企業須在“東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備案系統”完成注冊及備案登記。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提交申報材料 新認定的企業開展申報前,先分別按順序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省網辦平臺”(網址:http://www.gdbs.gov.cn)、“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完成注冊,并按操作指引進行賬號綁定。企業只需在省網辦平臺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 (二)部門現場核查 申報企業應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負真實性責任。我市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根據企業在省網辦平臺提交的申報材料,組織相關人員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核查時間另行通知),客觀記錄核查情況,填寫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并在省網辦平臺逐一上傳。 (三)紙質材料提交及要求 1、企業在省網辦平臺的填報材料,經各鎮街(園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打印,省網辦平臺生成的帶水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經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后與相關附件材料按認定通知要求膠裝成冊。 2、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不予推薦申報。紙質申報材料須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須用省網辦平臺生成的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首頁作為封面,并在封面標記正、副本。 3、各申報企業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報送至所屬鎮街(園區)科技部門進行審核(聯系方式見附件1);各鎮街(園區)科技部門將審核通過的紙質材料匯總后統一送到東莞市高新技術產業協會(地址:東莞市匯峰中心D區7樓701室,聯系人:袁秀珍、盧錦榮,聯系電話:22214990、22992839)。 四、其它 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要輕信各種社會中介的許諾,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企業高企資格。 特此通知。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18年5月21日 (聯系人:鐘奕、林錦俊,聯系電話:22831332)附件2: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