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2018年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2018年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知識產權局,各專利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的執業監督,規范專利代理執業行為,營造良好的專利代理市場環境,根據《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我局決定開展2018年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18年5月21日至7月21日,為期2個月。
二、檢查對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在廣州市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和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以下統稱專利代理機構,包括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廣州的分支機構)。
三、檢查內容
(一)專利代理機構是否符合設立條件;
(二)專利代理機構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東是否符合資格要求;
(三)專利代理機構提交的2017年度報告公示信息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信息是否一致;
(四)專利代理機構取得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或者提交年度報告時是否存在提供虛假信息的情形;
(五)專利代理人是否符合執業條件,其執業活動是否符合執業規范;
(六)專利代理機構2017年度專利代理業務情況、黨建工作情況等。
四、檢查步驟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專利代理機構借證(注冊證)、專利代理人(執業證借用)掛證、專利代理機構及相關人員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各專利代理機構先開展自查自糾,并如實填寫《2018年廣州市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登記表》(見附件)。
第二階段:核對抽查。按照《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對我市30家以上專利代理機構進行抽查。由我局協同各區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對各轄區的專利代理機構和在該機構中執業的專利代理人的相關信息進行抽查核對。
第三階段:整改完善。一是各專利代理機構針對在自查或我局抽查中存在的問題,嚴格按照《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省知識產權局專項整治文件的要求,自行整改與完善。二是對于個別自查自糾不認真,反映出的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在該機構中執業的專利代理人,由我局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五、工作要求
1.請各區知識產權局積極宣傳發動,組織轄區內的專利代理機構密切配合本次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2.請各專利代理機構于6月1日前將填寫好的《2018年廣州市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登記表》蓋章后(紙件1式2份和電子件)提交到我局規劃發展處備案,同時認真開展執業情況自查、自糾和自律工作,確保本次監督檢查工作落實到位。
3.本次監督檢查工作設立舉報投訴渠道,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我市專利代理機構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均可向我局進行書面舉報。單位投訴舉報的書面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聯系地址和聯系人電話,并附該單位組織機構代碼或者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投訴舉報應署實名、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并附投訴舉報人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廣州市荔灣路147號3樓308室,聯系電話:81341185。
附件:2018年廣州市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登記表.doc
廣州市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17日
(聯系人:張亞東,電話:81341185,郵箱:283386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