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18年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 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18年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
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有關單位,各行業協會:
為促進我市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我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佛山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辦法(2017年修訂)》(佛府辦〔2017〕21號)規定,現開展2018年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2018年佛山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分為裝備制造業產業發展扶持資金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企業技術中心補助項目、工業設計項目、節能項目、信息技術項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等7類項目。申報單位應在以上項目范圍內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具體的專題和類別。2018年佛山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可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門戶網站(www.fset.gov.cn)、佛山市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www.fsfczj.gov.cn)下載。申報指南目錄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申報佛山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支持項目的單位或社會團體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佛山市內登記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包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報的項目符合專項資金支持范圍且在佛山市內實施或產業化;
(三)申報年度前兩年內,申報單位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不存在任何項目未按時完成并申請驗收的情況。
(四)申報單位不處于取消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申報資格期。
(五)申報項目未取得同級財政資金支持;已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扶持需詳細說明。
(六)各申報指南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報要求
(一)2018年市經濟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濟和信息化局部分)通過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www.fsfczj.gov.cn)進行申報,并以平臺中上傳電子文檔及平臺所導出的紙質材料為受理依據。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三)同一實施內容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不重復申報原則:是指申報無償扶持項目的,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只能選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一項產業扶持項目(獎勵和示范單位除外)進行申報,如不獲立項,可另選取其他產業政策再次申報;同一單位的不同項目可分別申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相關產業扶持項目并可同時獲得扶持;已獲得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扶持的項目不得再次申請該局其他產業扶持項目,但在符合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前提下,可申報上級(省或國家)產業扶持項目。
四、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申報
申報單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www.fsfczj.gov.cn)按照申報指南要求成功填報申報材料后,通過平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五份)于5月31日前提交至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審核推薦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對申報項目材料(包含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的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同意推薦的,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于6月15日前通過平臺和行文(包括推薦函、審核匯總表、申報材料等,相關表單詳見申報指南附件)上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項目評審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
(四)項目公示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擬扶持項目統一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www.fsfczj.gov.cn)和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五)項目審批及資金劃撥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扶持項目上報市政府審批。市政府審批通過后進行項目資金劃撥。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