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
中山市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
中山科發〔2019〕254號
發布時間 : 2021-03-02 發布單位 :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為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鼓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設立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予以扶持,具體專項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助
對上年度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營業收入低于2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新遷至我市、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高企,承諾3年內不搬離且年營業收入保持2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二)企業研發費后補助
①對上年度研發費占同期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2%且研發費加計扣除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上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3%的比例給予補助;
②對市級創新標桿企業,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上年度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額按最高6%的比例給予補助。
企業研發費后補助金額“就高不就低”不重復支持,實際補助比例根據當年市財政預算情況確定。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研發費后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
(三)企業管理升級咨詢輔導補助
支持港澳臺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服務機構為我市企業提供管理升級咨詢輔導服務,對經港澳臺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服務機構輔導的企業,按不超過輔導費的6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30萬。
(四)省級科技創新券配套補助
對獲得省級科技創新券并已兌現的企業,按照省級補助對應金額的50%予以配套。
(五)國家級、省級科學技術獎補助:
按照國家、省獎勵金額1:1對國家和省科學技術獎獲獎單位給予配套資助。
附件
附件:8.關于印發《中山市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的通知(中山科發〔2019〕254號).pdf
附件:中山科規字2019- 6號關于印發《中山市企業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辦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