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專利企業認定項目的通知
松山湖(生態園)科創局、各鎮街(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東莞市專利促進項目資助辦法(修訂)》(東府辦〔2016〕20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2018年市專利企業認定項目的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包括專利優勢企業認定項目、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認證后資助項目。各鎮街(園區)依照相關要求做好轄區內本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人應為注冊地址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單位,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會計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專利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且符合辦法規定和項目申報指南的具體要求;符合市財政東財〔2017〕98號文規定:近三年不存在市財政資金不予資助的行政違法違規行為記錄。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采用網上填寫規定格式的項目申報書和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具體操作如下:
(一)進入申報系統
申報單位進入東莞市科技業務申報管理系統(http://59.36.14.9/ujet/,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登記注冊獲取賬號。有賬號單位,無須重新注冊,但要核對注冊內容,如有變更,請更新相關內容。
(二)線上填寫項目申報書
1. 在東莞市科技業務申報管理系統的“專利促進項目”欄確認選擇申報的項目,按申報指南要求線上填寫申報書,上傳滿足項目條件的佐證材料,在確認填寫的內容、提交的材料均齊全后提交,并確認提交成功。佐證材料的上傳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份文件應當掃描成一個文件,不得分拆掃描;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相符”字樣。
退回修改處理:根據辦法第三十條(二)規定,申報單位應在5天內按要求修正并重新提交,超過5天將不予受理或重新提交兩次申請材料仍不合格的,將審核為不符合申報條件,不再退回修改。
2. 網上填寫申報書的時間。專利優勢企業認定項目從即日起至9月10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認證后資助項目從即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
3. 線上填寫及材料上傳操作遇到技術問題的求助方法。
求助系統技術人員何先生,聯系電話:18926870083或進入http://59.36.14.9/ujet/demo/index/use_instruction.html“客戶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法”,尋找解決方法。
(三)報送書面材料份數及時間
申報系統審核通過的申報單位,用A4紙雙面打印申報書連同相關附件(佐證材料),在簽字蓋公章后按順序裝訂成冊(裝訂采用線裝,需編制封面、目錄及頁碼),并按項目指南要求報送至市知識產權局受理窗口(地址:南城元美中路2號市科技館1樓大堂右側科技局業務受理大廳)。
1. 報送份數和要求:專利優勢企業認定項目材料報送6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認證后資助項目材料報送2份。材料先報送所屬鎮街(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出具初審意見后報送市知識產權局受理窗口(市、鎮兩級受理地址見附件2)。
2. 報送截止時間:專利優勢企業認定項目是2017年9月28日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認證后資助項目是2018年8月20日前。
3. 申報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紙件與網上填寫版的一致性負責;鎮街(園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材料真實性和紙件與網上填寫版的一致性進行核實,并加具推薦意見。
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追回已發放資金,并取消其以后申請東莞市專利促進項目的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立項撥付
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市、鎮兩級知識產權部門受理和核實后,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專家評審、集體研究、相關部門核實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方式確定項目資助單位,經市財政局復核后發布立項通知,按辦法規定和當年預算提出資金分配方案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撥付資金。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年東莞市專利企業認定項目申報指南
東莞市知識產權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