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粵菜師傅“走出去”工作津貼獎勵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粵菜師傅工程建設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佛府辦函〔2019〕360號)精神,支持粵菜師傅“走出去”,根據《佛山市粵菜師傅“走出去”工作津貼獎勵方案》,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獎勵對象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期間,經市委外辦認定外派到駐外使領館工作的粵菜師傅,或經認定備案并在國內省外地市級以上政府機構工作的粵菜師傅。
二、獎勵標準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工作津貼額度,從派駐單位、在就職單位工作時長、職業技能三個維度進行評價。評審時,專家根據《佛山市粵菜師傅“走出去”工作津貼等級評選細則》(附件3)進行打分,并確定獎勵標準,具體如下:
(一)對經市委外辦認定外派到駐外使領館工作的粵菜師傅:評分為100分(含)以上的,獎勵15萬元;評分為80分(含)到100分的,獎勵12萬元;評分為60分(含)到80分的,獎勵9萬元。評分為60分以下的不予獎勵。
(二)對經認定備案并在國內省外地市級以上政府機構工作的粵菜師傅:評分為100分(含)以上的,獎勵8萬元;評分為80分(含)到100分的,獎勵6萬元;評分為60分(含)到80分的,獎勵4萬元。評分為60分以下的不予獎勵。
三、申報條件
申報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在駐外使領館或國內省外地市級以上政府機關從事廚師工作(含外包服務商派遣人員)。
(二)申請人住址為佛山市(以身份證為準,下同);或住址非佛山市,但經佛山市內已認定的省、市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或粵菜師傅大師工作室(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名單為準,下同)培訓,并取得結業或畢業證書。
(三)申請人具有2018年以來在佛山市內餐飲企業、相關單位或機構6個月(含)以上的工作經歷。
(四)申請人獲得國家和省認可的中式餐飲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
四、申報程序
(一)申請。粵菜師傅“走出去”工作津貼獎勵由粵菜師傅本人提出申請。
(二)推薦。申請人須取得下列有關單位之一推薦:
1.佛山市內已認定的省、市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或粵菜師傅大師工作室;
2.佛山市級或市轄區級的餐飲協會;
3.佛山市級或市轄區級的廚師協會。
(三)初審。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南海區經濟促進局、順德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三水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及填寫匯總表后報市商務局(匯總表見附件4)。
(四)組織評審。市商務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五)公示。通過市商務局網站進行公示。
(六)撥付。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商務局依規定辦理后撥付。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0年佛山市粵菜師傅“走出去”工作津貼獎勵申請表》(附件1);
(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佛山市已認定的省、市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和粵菜師傅大師工作室培訓結業或畢業證書;
(四)駐外使領館或國內省外地市級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如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
(五)獲得國家和省認可的中式餐飲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含中式烹調、中式面點)復印件;
(六)2018年以來在佛山市內餐飲企業、相關單位或機構6個月(含)以上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佛山社保證明材料);
(七)承諾書(附件2);
(八)其它有關材料。
附件:1.申請表
2.承諾書
3.評分細則
4.匯總表
5.培訓基金及工作室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