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示2019年度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第一批)的通知
為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鼓勵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2020年1月1日起,根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規則的通知》(粵工商市字〔2016〕134號)的規定和省市場監管局有關通知,我局部署開展了2019年度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因疫情原因,我局延遲了企業申報截止的時間,改為分兩批次進行公示。2020年3月31日前申報的企業于在第一批公示,2020年4月1日至5月5日申報的企業在第二批公示。經企業申請,并書面征求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廣州市約1.24萬家企業(個體工商戶)(第一批)符合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條件,并已經在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http://sz.gdgs.gov.cn/home)”公示。
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個體工商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對于經核實存在失信等行為的企業,將依據規定撤銷其公示資格。企業最新公示情況請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查詢為準。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