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中央專項資金2019-2020年項目資金安排計劃》的通知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中央專項資金2019-2020年項目資金安排計劃》已經是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廣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中央專項 資金2019-2020年項目資金安排計劃
為加快我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依據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2018年繼續利用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8〕96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9〕50號),結合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最新工作要求和我市知識產權工作新形勢、新任務,制定本計劃。
一、資金規模
2019-2020年我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中央財政支持資金規模為12837.11萬元(含待撥第二批資金5000萬元),分兩批使用,第一批7787.11萬元,第二批5050萬元。
二、項目類別設置
資金項目按照項目承擔單位確定方式分為公開征集項目和重點任務項目。
公開征集項目是指需向社會公開征集項目承擔單位的資金項目。
重點任務項目是指根據廣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需要,由市、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組織實施,或者國家、省、市相關文件已經明確項目承擔單位的資金項目。
三、項目資金分配
共設置15個項目。項目按一次立項、分兩批撥付資金方式組織,第一批資金立項后撥付,第二批資金待中央財政第二批資金下達后撥付。
1.建設廣州市會展和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項目類別:重點任務項目,支持海珠區。
立項數量: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400萬元(第一批240萬元,第二批16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在海珠區建立廣州市會展和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升會展和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投訴舉報和侵權假冒行為處理能力,完善我市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
2.支持廣州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建設。
項目類別:重點任務項目,支持廣州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立項數量: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600萬元(第一批400萬元,第二批20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做大做強廣州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組建廣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通過整合咨詢指引、糾紛調解、鑒定評估、侵權分析、監測預警等多領域多環節服務資源,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探索建立國際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體系。
3.支持知識產權交易平臺。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由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
立項數量:3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150萬元(第一批90萬元,第二批60萬元,每個項目50萬元,第一批30萬元,第二批2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支持開展國家專利運營試點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完善信息化交易平臺建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交易,促進我市知識產權交易額提升。
4.支持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建設。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由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
立項數量:10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200萬元(每個項目20萬元,第一批一次性支付)。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支持我市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建設,支持其做大做強。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加強服務平臺建設和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提升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
5.支持各區建立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
項目類別:重點任務項目,支持我市11個區。
立項數量:1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550萬元(第一批330萬元,第二批220萬元;每個區50萬元,第一批30萬元,第二批2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支持各區建立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整合咨詢指引、糾紛調解、鑒定評估、侵權分析、監測預警等多領域多環節服務資源,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法律咨詢、爭議解決等綜合性維權服務。
6.支持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援助機構建設。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180萬元(第一批150萬元,第二批3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加大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力度,通過扶持或建立知識產權海外保護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增強廣州企業海外抗風險能力,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及國際競爭力。
7.支持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的檢驗鑒定工作。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2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170萬元(第一批140萬元,第二批30萬元;每個項目85萬元,第一批70萬元,第二批15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積極探索引入公證和司法鑒定等機構,協助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工作,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提供技術判定意見,健全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提升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裁決的準確性和公信力。
8.知識產權宣傳活動。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2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307.11萬元(第一批277.11萬元,第二批30萬元);項目一257.11萬元(第一批242.11萬元,第二批15萬元),項目二50萬元(第一批35萬元,第二批15萬元)。
項目一主要任務和目標:主要用于2020年知識產權宣傳周、專利周宣傳活動,開展公益宣傳、舉辦公益講座、策劃新聞媒體報導、制作知識產權視頻宣傳片等。
項目二主要任務和目標:主要用于建設知識產權文化傳播與普法基地,打造知識產權宣傳展示實體空間,向我市公眾持續宣傳知識產權制度與改革開放共發展、共輝煌的發展歷程以及廣州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及工作實踐、工作成效;舉辦知識產權公益講座、培訓等。
9.建設高校專利轉移轉化中心。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2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1200萬元(第一批720萬元,第二批480萬元;每個項目600萬元,第一批360萬元,第二批24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以廣州地區高校為主體,建立高校專利轉移轉化中心,支持高校整合協調各方資源,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建立專利轉移轉化平臺,開展專利權許可轉讓、質押交易、轉移轉化等,促進高校專利合理運用,解決高校專利技術轉化率低、轉化難的問題,推動廣州地區高校專利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
10.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引進中高端人才。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根據申報人數確定(后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共580萬元(第一批580萬元,一次性支付)。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主要用于引導我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積極引入中高端人才,改善我市知識產權服務人才結構。對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職兩年以上,且具有國內外博士以上學歷或具有知識產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人給予不超過4萬元的經費支持(具體每人支持金額在總額不變的前提下,根據申報人數確定),獎補給人才所在服務機構。
11.支持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10個(通信、芯片集成電路和計算機、互聯網和物聯網、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生物醫藥、汽車、石油化工、新材料、節能環保、裝備制造等產業各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共5500萬元(第一批4300萬元,第二批1200萬元;每個項目550萬元,第一批430萬元,第二批12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推動我市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服務全鏈條整體發展,完成企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產業專利導航、專利成果運用轉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等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項目由有專利服務資質的大型或品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合專利大戶、行業協會或行業龍頭企業申報(申報單位中必需有一家較大規模的專利代理機構)。
12.高校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營技術和數據支持。
項目類別:公開征集項目。
立項數量: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共100萬元(第一批60萬元,第二批4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對高校和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項目實施提供基礎數據支持,制定高價值專利(組合)的評價標準,制定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和運營平臺的建設、評價及驗收等相關標準,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監控分析和績效評價,提供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的意見建議。
13.支持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中心。
項目類別:重點任務項目,支持廣州開發區。
立項數量: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2000萬元(第二批2000萬元,一次性支付)。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支持廣州開發區牽頭建立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聚焦重點產業,聯合行業龍頭企業,構建重點產業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和交易運營平臺。
14.支持舉辦知識產權大型活動。
項目類別:重點任務項目,支持活動承辦單位。
立項數量:1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600萬元(第二批60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主要用于支持2020年在我市舉辦的知識產權大型活動。
15.支持地理標志保護運用。
項目類別:重點任務項目,支持增城區、從化區和南沙區。
立項數量:3個(前補助項目)。
項目資金:300萬元(第一批300萬元,一次性支付,其中增城區150萬元,從化區120萬元,南沙區30萬元)。
項目主要任務和目標:支持地理標志運用有一定基礎的增城、從化和南沙區,開展區域地理標志優勢產業培育。建設以發展地理標志產業為特色的產業基地(園區),促進我市地理標志優勢產業發展,在全市形成示范效應;支持轄區涉農企業運用地理標志做大做強,發揮地理標志企業對農戶帶動作用,優先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精準扶貧戶,通過信息互通、技術共享、品牌共創、增信融資等方式,促進地理標志產品增產增收;發揮地理標志品牌服務機構作用,開展地理標志專題培訓、宣傳、研討會等活動,促進轄區地理標志申報、運用和保護工作,激發企業運用地理標志參與市場競爭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良好社會認知。
四、項目征集和資金撥付
1.重點任務項目,由市市場監管局相關業務部門按程序提交局局長辦公會或黨組會研究后撥付資金。
2.公開征集項目,由市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開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完成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并提交局黨組會研究確定立項名單后撥付資金。
附件中央專項資金2019-2020年項目資金安排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