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沙區人工智能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指南
為加快推進南沙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打造全國領先的人工智能城市典范,根據《廣州南沙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扶持辦法》和《廣州市南沙區科學技術經費管理辦法》,南沙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現組織開展2019年南沙區人工智能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
一、 適用范圍
2019年原則上擇優立項不超過10個項目,支持本地人工智能企業或機構開展平安城市、智能網聯汽車、智慧交通、智慧教育、衛生醫療、智能港口、城市治理、安全生產、智慧政府、智能制造等重點領域內具有創新性、公共性和示范性的人工智能應用示范項目研究(重點領域范圍詳見附件1)。每個領域擇優安排不超過2個項目予以財政資金支持。
二、 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為南沙區內注冊的法人單位;
(二)申請項目必須基于申請單位(含其正式員工)近5年內在基礎軟件算法、芯片及傳感器、視覺圖像處理、生物特征識別、自然語言處理、新型人機交互、自主決策控制等人工智能技術方向擁有不少于1件授權發明專利或3件軟件著作權;
(三)申請項目具有扎實的工作基礎、明確的應用場景和實施計劃,在所屬行業或應用領域中具有創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應用推廣價值,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四)申請項目納入區科技計劃項目統一管理,原則上不接受在研區科技項目達到2項的企業申報。
(五)申請單位須承諾在項目正式驗收后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費運維服務。后續運維模式由申請單位與應用場景提供單位協商確定。
三、經費資助方式
南沙區財政經費按照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的40%對項目予以無償資助。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或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企業,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1000萬元;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或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但不足1億元的企業,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500萬元;對于2018年營業收入(或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營業收入)不足2000萬元的企業,每個項目原則上最高資助200萬元。
項目經費采取分期撥付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立項資助資金的50%,驗收后按照實際總投資的相應比例撥付項目剩余資助經費。如項目實際應資助額未超過首筆項目資助資金,申請單位須將差額資金上繳區財政。
四、申請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
(二)項目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示范項目內容、實施目標、創新性、總投資概算、技術方案、持續運營模式等;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申請單位2018年度財務審計報告(2019年成立的單位提供能證明2019年營業收入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應用示范項目申請單位與應用場景負責單位簽訂的合作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發表論文、所獲榮譽、技術成果檢測情況等;
(七)法定(授權)代表人簽署的承諾書,包括承諾單位十年內注冊地址不搬離南沙區的承諾書和科研誠信與科研道德承諾書(原件,加蓋公章);
(八)申請單位的基本戶賬戶信息(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請時間
2019年南沙區人工智能應用示范項目網上受理申請時間為10月23日-11月22日。申請單位通過VPN驗證后登錄到廣州市南沙區科技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http://172.29.3.6/)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新用戶請先下載閱讀系統首頁“企業操作手冊”)。紙質材料請于11月29日下午16:00時前送達南沙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受理部門
廣州市南沙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申報、受理咨詢電話:韓先生,020-39053367
申報系統咨詢:裴先生,QQ:63342187
郵箱地址:nanshaai@126.com
VPN登錄地址:https://61.144.53.65
系統地址:http://172.29.3.6/
七、辦理流程
(一)機構申請。申請單位將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及項目經辦人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郵箱:nanshaai@126.com,申領VPN登錄賬號及密碼,打開VPN登錄地址輸入VPN帳號及密碼,登錄成功后訪問廣州市南沙區科技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申請人在項目管理系統注冊通過后,按系統要求填寫相應內容和上傳相關附件,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后確認提交。系統提交后,申請單位將系統導出的PDF文件雙面打印裝訂成冊,蓋公章后,一式兩份提交至南沙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經形式審查,符合條件且提交的申請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補正材料;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二)專家評審。由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項目的技術、經費預算進行評審,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項目評估意見,形成經費資助計劃。
(三)審定。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區科技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請區科技項目評審領導小組(必要時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區政府審定,對立項項目及資助金額進行最終審定。
(四)公示與撥付項目經費。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通過審定的資助經費安排方案在南沙區政府官方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任務書,并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項目資金,提供對項目立項文件;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重審,重審認定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支持立項。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需在認定異議屬實后的5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申請企業。經調查異議內容不實的,由評審小組審議后另行公告。
(五)項目驗收。項目承擔單位應在項目執行期滿后三個月內,向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申請材料應包括:承擔單位出具的項目竣工報告、自檢報告、驗收申請;應用場景單位出具的用戶使用意見;第三方信息工程測評機構編制的驗收測評報告;項目經費決算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