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2018年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科技局),各項目承擔單位:
根據《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的實施方案》(佛科〔2018〕11號)有關規定,現對2018年到期驗收的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組織驗收。我局委托佛山市科技情報研究所(以下簡稱“市情報所”)負責項目驗收的各項具體工作,請各項目承擔單位按要求辦理項目驗收手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形式
項目驗收根據資助額度的不同分別采用現場驗收、會議驗收和集中驗收三種形式,具體驗收方式詳見附件1,項目清單見附件2。
(一)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采用現場驗收的形式;
(二)50萬元至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項目采用會議驗收的形式;
(三)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項目采用集中驗收的形式。
二、項目驗收填報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請
使用“佛山市科技局綜合業務管理平臺”(網址:http://kjyw.fskw.gov.cn,以下簡稱“業務平臺”)進行填報,項目負責人登錄“業務平臺”的首頁面板“科技計劃類”->“申請項目驗收”->“提交驗收申請書”,填寫驗收申請,并上傳項目完成總結報告和相關附件材料。
(二)驗收申請初審
驗收申請需在業務平臺上經過逐級審核:依次提交到本單位管理員、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市情報所,通過后交市科技局預審。
(三)紙質驗收材料審核
市科技局預審同意組織驗收后,項目承擔單位下載驗收申請書的PDF版本(含“草稿”字樣水印號)并打印,現場驗收的單位需準備好紙質資料(一式六份),由市情報所統籌安排時間驗收;會議驗收的單位提交紙質材料(一式六份),集中驗收的單位提交紙質資料(一式三份)至市情報所,由市情報所統籌安排時間驗收。
(四)組織專家驗收
市情報所組織專家審核驗收材料、進行驗收評價、提出驗收意見。
(五)驗收后續工作
驗收結論為“通過驗收”的,由“項目負責人”進入系統“提交項目驗收書”及補充相關驗收材料,逐級提交驗收書至市科技局批復。審核通過后,打印紙質驗收書(一式兩份)報送至市情報所。
驗收結論為“不通過驗收”和“結題”,由市情報所匯總整理專家驗收意見,提交至市科技局。
如有無法聯系承擔單位;或多次催促仍拒絕配合的項目或敷衍推脫,逾期未能申請驗收的項目;或承擔單位已倒閉、已在工商部門注銷、法律糾紛等無法進行驗收等情況,視同不通過驗收,由市情報所通過收集企業注銷證明、實地走訪、拍照留檔并撰寫項目清理情況說明,并將相關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
市情報所將驗收結果匯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在官網公示后,無異議,發通知公布驗收結果。
三、項目申請材料
(一)驗收材料包括:
1.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書(附件3);
2.項目合同書復印件(蓋章);
3.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蓋章);
4.項目工作總結報告及勤勉盡責義務說明;
5.審計報告或經費決算表(20萬元及以上須提交審計報告,20萬元以下需提交經費決算表,詳見附件4、5);
6.相關成果及證明材料,其中包括技術指標、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等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詳見附件6);
7.項目變更審核材料(項目變更需提供);
8.項目指標自評表、項目財務自評表(附件7、8);
9.如有合作單位,需提供合作協議、專項資金審計報告或經費使用證明、相關成果及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二)結題材料包括:
1.無法完成課題,主動申請結題,并承諾全額退還項目經費:
(1)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書(附件3);
(2)項目合同書復印件(蓋章);
(3)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4)經費全額退款承諾書(附件9)。
2.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課題,主動申請結題:
(1)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書(附件3);
(2)項目合同書復印件(蓋章);
(3)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4)項目結題總結報告及勤勉盡責義務說明;
(5)項目執行期內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說明(項目經費已使用20萬元及以上須提交審計報告,20萬元以下需提交經費決算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6)相關成果及證明材料,其中包括技術指標、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等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詳見附件6);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不通過驗收”、“結題”和“需要復議”四種。
(一)“通過驗收”:按照合同要求開展科技計劃項目,完成 80%以上科研任務并取得預期成果的,可通過驗收。
(二)“不通過驗收”: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通過驗收:
1.科研任務完成度未達到合同要求的80%,未取得預期成果;
2.經濟指標完成不足合同規定的60%;
3.技術和質量指標完成情況不足70%;
4.驗收材料中有造假行為,或項目承擔單位無法提供有效材料證明驗收指標完成情況的真實性;
5.擅自修改合同或計劃任務書的考核目標、內容、技術路線;
6.經費未按合同規定開支或不能提供相關財務證明材料或項目停止后,無正當理由使用財政資金。
7.申請結題的項目,經專家評審不符合結題條件的。
8.無法聯系項目承擔單位的;
9.多次催促仍拒絕配合的項目或敷衍推脫,逾期未能提交驗收/結題材料的;
10.承擔單位已倒閉、已在工商部門注銷、法律糾紛等無法進行驗收的。
對于不通過驗收的項目,驗收專家組應對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是否履行勤勉義務作出評價并在驗收意見中明確退回部分或全部財政經費的具體金額。
(三)通過結題: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項目原定目標或任務無法完成,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按照結題處理。
1.不可抗因素(主要指自然災害)、現有水平和條件限制、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由導致項目無法進行或沒必要實施或難以完成合同任務目標而終止的,需提供相關的情況說明及證明;
2.項目負責人及研發團隊人員變動、重大經營困難、兼并重組等導致項目終止的,需提供人員變動證明材料及導致項目無法進行的說明(注:人員變動未必都會導致項目無法實施)、或重大經營困難時的經營情況材料(含財務報表等)、或兼并重組相關證明文件;
3.合作關系破裂而導致項目終止的,需提供所有合作情況的說明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注:合作關系破裂未必都會導致項目無法實施)。
4.“需要復議”:被驗收項目因客觀原因提供文件資料不詳、難以判斷等導致驗收意見爭議較大,或成果資料未按要求進行歸檔和整理,或研究過程及結果等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需要復議。
七、驗收結果責任管理
(一)通過驗收的項目
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通過驗收的項目剩余財政資金繼續用于科研研發活動。
(二)通過結題項目
承擔單位及科研人員因不可抗拒力,經驗收專家組評估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的,但不能繼續實施或難以完成合同書任務和目標的項目,不進行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與懲戒,專項審計如有經費結余,結余經費收回市財政。
(三)不通過驗收項目
1.市科技局將對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進行通報,降低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信用等級,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能再申報佛山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對其申報的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不予以推薦。
2.根據驗收專家組意見,退回部分或全部財政經費。
3.發現騙取、截留、挪用項目經費或其他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嚴格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受理時間:
項目承擔單位提交業務平臺截止時間:2019年4月30日
各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查截止時間:2019年5月20日
市科技情報研究所審查截止時間:2019年6月20日
進行集中驗收和會議驗收單位的申請材料請于2019年7月1日前提交至市科技情報研究所(地址:禪城區汾江中路101號工人文化宮(原科學館)后座辦公樓四樓)。
九、聯系方式:
市情報所:彭瑩,82210216;溫麗紅,82240560
市科技局監督評價科:劉付中平,83380510
郵箱:1819638671@qq.com;驗收工作交流QQ群:652377244
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紀檢監察組(綜合派駐)投訴電話:83994765
業務平臺技術支持:黃龍 400-161-6289。
附件:1.《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的實施方案》(佛科〔2018〕11號)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