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推薦2019年廣東省中小企業兩平臺兩基地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協會(商會):
現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我省中小企業兩平臺兩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粵工信服務函〔2019〕581號),以下簡稱省《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認定
請根據省《通知》和粵經信規字〔2017〕2 號、粵經信規字〔2016〕2 號、粵經信規字〔2016〕3 號、粵經信規字〔2017〕1 號等相關要求,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企業申報示范平臺、技術示范平臺、產業化示范基地和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二、組織復核
請惠城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通知“廣東省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惠州市中小企業綜合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按省《通知》要求提出復核申報。
三、有關要求
(一)截止日期:市工信局受理時間為4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1.縣(區)推薦上報文一式1份(含匯總表);2.申報單位申報材料一式3份及電子版;3.申報材料需制作封面、目錄和頁碼,采用膠裝或線裝,用A4紙雙面打印按順序裝訂成冊。
(三)嚴格把關:請各縣(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做好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等工作,推薦上報文中需對申報對象條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附件: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我省中小企業兩平臺兩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粵工信服務函〔2019〕581號)
2.《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7〕2 號)
3.《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公
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6〕2 號)
4.《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民營企業 (中小企業) 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6〕3 號)
5.《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7〕1 號)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5日
(聯系人:李曼西,電話:2892163,郵箱:2892163@163.com)
相關附件: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推薦2019年廣東省中小企業兩平臺兩基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粵工信服務函〔2019〕581 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 2019年我省中小企業兩平臺兩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粵經信規字[2017]2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3:粵經信規字[2016]2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4:粵經信規字[2016]3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5:粵經信規字[2017]1號: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管理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