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光伏制造 鋰離子電池 印制電路板 行業規范公告工作的通知
主體:廣東省內注冊的光伏、鋰離子電池、印制電路板制造企
截止時間:2019年4月15
粵工信辦函〔2019〕58號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除深圳外): 根據《關于開展光伏制造 鋰離子電池 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工作的通知》(工電子函〔2019〕75號)要求,現啟動光伏制造業行業規范第八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第四批和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第一批公告申報推薦工作,同時開展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已公告企業自查工作(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已公告企業自查工作已啟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范圍 廣東省內注冊的光伏、鋰離子電池、印制電路板制造企 業(除深圳外,深圳市企業請聯系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申報)。 (二)申報程序 1. 請廣東省內光伏、鋰離子電池、印制電路板制造企業分別對照《光伏制造業行業規范條件(2018本)》《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本)》和《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條件》要求自愿申報。 2. 光伏制造業企業通過“光伏行業運行監測和項目管理平臺”(pv.miit.gov.cn)在線申報后生成申請書,鋰離子電池制造業企業通過“鋰離子電池行業公共服務平臺”(www.ldchy.cn)在線申報后生成申請書,印制電路板制造業企業填寫《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書申請書》(附件2),并將申請書提交至所在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3.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市的申請材料初審工作,對申請公告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于4月1日前,將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申請材料及核實意見(一式三份)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行業規范公告工作自查要求 (一)各有關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請根據《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本)》要求認真組織企業開展自查工作,通知企業登錄“鋰離子電池行業公共服務平臺”(www.ldchy.cn)填報相關資料和數據(提交自查報告),并對自查報告進行審核后,于4月1日前報送我廳(紙質一式三份及電子版)。我廳將視實際情況組織現場抽查。(企業名單請見附件3) (二)請各有關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本)》要求,指導未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加強整改,對整改后仍未能保持規范條件的企業,提出調整建議。 三、其它事項 為便于今后開展光伏、鋰離子電池、印制電路板制造企業規范公告相關工作,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工作聯系表(附件4),于3月1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gddzxxc@163.com。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19年3月5日 (聯系人:陳先倡,電話:020-83134730,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