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項目庫和資金申報的通知
各鎮區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 2019 年支持產業創新項目有關工作指引的通知》(粵工信創新函〔2019〕21號)要求,現開展2019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項目庫和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已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不含建筑類),且未獲得過省企業技術中心財政資金支持的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符合產業發展規劃和結構調整升級方向。項目實施地在中山市內。項目單位財務狀況良好,項目資金投入合理,經濟效益良好(附件1)。
(二)項目單位均需要按《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粵經信規字〔2018〕3號)(附件2)要求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并通過我局組織驗收(已驗收的項目除外)。申報單位近5年以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過較為嚴重的違法違規情況。不能存在未驗收的已獲省級資金扶持的項目。申請單位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含市級安排的專項資金)。
三、扶持方式及標準
采取競爭性評審,事后獎補方式實施。省級財政補助額不超過項目購置儀器設備和軟件投入額的40%,單個項目財政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
四、申報材料
(一)項目未驗收的單位按要求提交驗收申請材料(附件3);
(二)申請企業技術中心專題提交2019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項目申報書(附件3)。
五、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項目單位于3月28日(星期四)前,向鎮區經信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一式一份),電子材料同時在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網(http://fczj.zs.gov.cn/)提交。網上申報系統將于3月28日(星期四)下午5點半關閉,逾期不予受理。
(二)鎮區經信局于4月4日(星期四)前完成項目初審和現場核查,合格項目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推薦到市經信局,企業紙質申請材料匯總后提交市經信局技術和質量科。按照“誰推薦、誰負責”原則,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未驗收的項目由市經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驗收,通過后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附件:1. 支持企業技術中心項目工作指引
2.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粵經信規字〔2018〕3號
3.2019年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項目申報書
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