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第一批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7年第一批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的通知
字體大小: ![]() ![]() ![]() | 來源:產學研結合科 | 發表日期:2017-4-10 | 打印頁面 關閉 |
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對企業自建研發機構的培育,根據《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走在前列的意見》(東委發﹝2015﹞5號)、《東莞市實施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計劃工作方案》(東府辦〔2014〕78號)和市委常委會會議紀要(十三屆〔2016〕12號)的有關精神,現就開展規上工業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備案登記條件
1、研發機構的依托單位為在我市依法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
2、企業自建研發機構需有研發人員、研發場地、研發經費、研發設備和研發項目(包括企業自立項項目),或以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為主要內容的設計研發機構。如企業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中心、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的研發機構,且尚未備案登記的,需補辦備案登記。
二、備案登記要求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已列入市創新驅動發展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為順利完成任務,請各鎮街(園區)高度重視,落實專人負責,認真組織企業填報《東莞市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表》(見附件1),做好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工作;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填寫《東莞市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匯總表》(見附件2)。
2、根據市委常委會會議紀要(十三屆〔2016〕12號)關于“鼓勵和引導年產值5億元以上的規上企業建立研發機構,2000萬以上的規上企業建立創新研發小組”的精神,請各鎮街對已備案登記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匯總表(見附件3)補充選填企業性質和企業產值規模信息。
三、報送材料和時間
請各鎮街(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將《東莞市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東莞市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備案登記匯總表》(一式二份)和補填信息的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dg22831315@126.com郵箱)于5月5日前報市科技局產學研結合科審核。
四、有關政策
對已備案登記的建有研發機構的企業,“科技東莞”工程資助項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品牌企業認定、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企業認定等政策優先支持;優先推薦納入市政府推動實施的試點銀行信用貸款支持計劃。
特此通知。
3.各鎮街已備案登記企業自建研發機構匯總表
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4月7日
(聯系人:黃志鈞,電話:22831317;顏健釗,電話:22831316)